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是国家财政部支持,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负责,委托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组织实施的专项救助白血病、先心病患儿的公益项目,现已成为我国儿童医疗保障体系和政府医疗救助的有力补充。
一、白血病患儿救助
2005年,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红基会)设立了我国第一个救助白血病儿童的专项公益基金—“小天使基金”,以所募善款专项用于救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白血病儿童。2009年起,基金开始获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持续资助。
01
·救助对象
具有中国国籍的0—18周岁、家庭经济困难的白血病患儿。
02
·资助标准
1.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的患儿,资助5万元;
2.未实施移植手术的患儿,资助3万元;
3.患儿在获得3万元资助款后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的,补充资助2万元。
03
·申报须知
1.除造血干细胞移植补充资助外,每名申请患儿原则上只安排一次资助;
2.患儿在获得基金资助前死亡或痊愈,或已通过中国红基会获得其他资助,则终止资助;
3.提交资料中如存在虚假、伪造等情况,则终止资助。通过隐瞒、欺骗等行为获得资助的,中国红基会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04
·申请证明资料
1.申请患儿的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
2.申请患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最新病情诊断证明原件(须加盖医院公章或医务处章或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科室和病区盖章无效);
4.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须加盖医院病案复印专用章);
5.骨髓检查报告复印件。
【说明】如户口簿无法证实监护关系的,须提供申请人出生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监护关系证明原件。
二、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救助
2006年,中国红基会设立了救助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的专项公益基金—“天使阳光基金”,以所募善款专项用于救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先天性心脏病儿童。2011年起,基金开始获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持续资助。
01. 救助对象
具有中国国籍的0—14周岁、患有先天性心脏病需要手术治疗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02.资助标准
按照患儿手术费用家庭自付额度进行资助。
1.自费金额在5000—1万元(含)的,资助5000元;
2.自费金额在1万元—1.5万元(含)的,资助1万元;
3.自费金额在1.5万元—2万元(含)的,资助1.5万元;
4.自费金额在2万元—3万元(含)的,资助2万元;
5.自费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资助3万元;
6.需要多次手术的患儿,可进行补充申请,资助额度累计不超过3万元。
03.申报须知
1.除患儿符合补充资助的申请条件外,本项目对每名患儿只安排一次资助;
2.受助患儿在通过评审并获得《资助告知书》后进行手术。如在评审前已完成手术(依据评审时间),中国红基会将终止资助;
3.提交资料中如存在虚假、伪造等情况,则终止资助。通过隐瞒、欺骗等行为获得资助的,中国红基会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04.申请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及其监护人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户口簿无法证实监护关系的,须提供申请人出生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监护关系证明原件。
2.病情证明材料:须提供三个月内病情医学检查报告单(超声心动图报告/心脏彩超报告等)诊断证明书(须含有先天性心脏病或先心病字样)复印件。
3.家庭情况证明材料:非农业户籍须提交家庭情况说明(加盖居委会或街道办一级红章),并附申请前 12 个月父母双方工资流水。
咨询电话
松原市红十字会:0438—2216780
宁江区红十字会:0438—2335042
前郭县红十字会:0438—2139608
扶余市红十字会:0438—5861330
长岭县红十字会:0438—7227112
乾安县红十字会:0438—8237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