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组织志愿者参加减灾、防灾、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章程》等国家法律法规,经松原市红十字会批准,成立松原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援队(以下简称应急救援队)。
第二条:应急救援队在松原市红十字会直接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活动,协助政府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条:应急救援队接受市红十字会领导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旨在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配合地方政府做好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公益服务。
第四条:应急救援队队员是由热爱红十字公益事业的志愿者组成。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五条:应急救援队实行队长负责制,设队长一名,执行队长一名(由红十字会委派),副队长若干名,职能部门五至八个。即:综合队、督查队、宣传队、培训队、救援队、保障队、通讯队、心理救援队等,并指导市、区县应急救援队开展工作。
第六条:实行队长负责制下设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范围。
执行队长:在市红十字会领导下,执行队长下达的各项任务并认真组织落实和实施。
综合队:负责应急救援队日常训练计划的起草、培训材料的编写以及活动后的文字材料综合总结,负责应急救援队出队救援的安全评估及救援指导,并在每次应急救援、高危技能培训前,督促、组织并查验参加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情况,并向红十字会集中出示合法有效的保险回执,参加资格确认以后才能组织队员进行救援以及高风险的技能培训工作。负责新老队员的各项技术、技能考评评比工作,起草制定救援预案。
督查队:第一时间介入督促检查应急救援队和所有队员对市红十字会下达各项应急救援、演练、培训等各项任务的落实、实施和完成情况并向市红十字会提供反馈,以备评先选优和责任追究做出参考。
宣传队:负责团队形象宣传及照片视频资料的录制、编辑整理保存并配合主流媒体的宣传工作。
培训队:负责招募队员、按照综合队提出的训练计划组织队员日常专业技术、技能、体能的训练。
保障队:负责队内的公用装备及物资的登记管理、维护和救援过程中物资运输人员投送的后勤保障工作。
救援队:协同应急救援队相关部门开展各项应急救援和紧急搜救工作。
通讯队: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保障,负责日常通讯设备应用的培训及演练工作。
心理救援队:负责对被救助者的心理干预以及后期跟进和回访。
第三章 队员
第七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满18周岁,热爱红十字公益事业,自愿参加应急救援工作,自愿遵守本队章程,均可报名参加应急救援队。
第八条:坚持本人自愿原则,由本人向综合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并参加各项应急救援、救护技术技能培训,经考评通过方可加入应急救援队,并在应急救援队备案。
第九条:应急救援队员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荣誉感,遵守本队章程,严格保密制度,执行任务时,服从指挥,顾全大局,令行禁止。
第十条:应急救援队队员均为自愿参加救援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准则,为保障队员利益,救援队队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减轻因各项救援工作带来的人身意外伤害所产生的负担。
第十一条:对有突出表现的队员进行表彰,鼓励队员更好的服务于应急救援队的公益活动。对违反队内纪律,不服从管理的队员,采取提醒、警告,警告无效者将声明开除出队。对公私财物,有形无形资产造成损失的要进行赔偿,如果发生民事或者刑事行为,将由有关部门进行追责。
第四章 任务
第十二条:应急救援队员均为志愿者,完全自愿报名参加,原则上是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红十字会统一领导下的各种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相关的救援活动,不计报酬。
第十三条:积极组织队员集训备战,内容包括山地救援、野外生存、野外搜救、火场抢险救援、地质灾害救援、应急通信等各项救援技能,通过集训自我完善、自我拓展、强化救援工作安全意识,建设成一支高素质的救援队伍,努力成为政府应急救援体系的有力补充。
第五章 资产
第十四条:救援队的装备器材由红十字会派专人进行统一管理,出队领用需队长批准办理领用手续,以确保物资装备的使用流向,任务完成后使用者要按规定整理、清理、保养、保持最初状态,回收储备,以备下次任务使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救援队员誓词。我宣誓,我志愿加入吉林省松原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援队,成为一名光荣的红十字应急救援志愿者。遵循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刻苦训练、团结进取,无论急难险重,无论艰难困苦,我都坚守信念:听从指挥、恪尽职守、尽其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在危难面前,竭尽全力挽救生命。
第十六条:救援队名、简称、英文译名、缩写。
救援队名:松原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援队。
简 称:红十字应急救援队。
英文译名:SongYuan Red Cross Emergency Rescue Team
缩 写:SYRCRT
第十七条:本章解释权归松原市红十字会。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松原市红十字会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