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红十字会
欢迎访问松原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 今天是2025年06月17日 星期二

新闻焦点

首页 - 新闻焦点新闻焦点

市红十字会组织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来源 : 松原市红十字会       发布时间 : 2019年06月08日

        6月5日上午,市红十字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通过学习宣传,干部职工加深了对营商环境工作的了解,充分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要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必要制定专门行政法规,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条例》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固化下来,重点针对我国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从完善体制机制的层面作出相应规定。
        一是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方向。《条例》将营商环境界定为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二是加强市场主体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依法平等享受支持政策,保护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等。
        三是优化市场环境。《条例》对压减企业开办时间、保障平等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简化企业注销流程等作了规定。
        四是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条例》对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精简行政许可和优化审批服务、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减证便民、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建立政企沟通机制等作了规定。
        五是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条例》对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推行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互联网+监管”,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作了规定。
六是加强法治保障。《条例》对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和调整实施,制定法规政策听取市场主体意见,为市场主体设置政策适应调整期,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作了规定。

        下一步市红十字会将继续做好《条例》推广学习宣传工作,营造出人人学条例,人人知条例,事事处处遵循落实条例的良好氛围。积极贯彻落实好《条例》各项内容,继续梳理单位《条例》中涉及的硬性任务,明确下一步举措,推动松原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上一篇 :  下一篇 : 


松原市红十字会主办 松原市红十字会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16 ALL RIGHT RESERVED
电话:0438-2108320 捐助热线:0438-2108320
本网站由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吉公网安备2207000200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