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防?
我国国防的性质是什么?
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保卫祖国是全体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即我们的国防是全国人民的国防。
第二,我们坚持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奉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我国的国防不受外国势力的影响,不与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结盟,即我们的国防是独立自主的国防。
第三,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永远不做超级大国,不搞霸权主义,我们不要任何国家的一寸土地,也不允许任何国家侵占我国的一寸土地。即我们的国防是积极防御的自卫型国防。
什么是国防政策?我国国防政策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我国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指导原则是什么?

第二,坚持精干的常备军和强大的国防后备力量相结合。这是党中央为我国国防建设制定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指导方针。常备军和国防后备力量是一个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常备军的精干,有赖于后备力量的强大;后备力量的强大又需要常备军的发展和建设水平的提高。
第三,坚持“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的方针。

什么是国防教育?


为什么要进行国防教育?

1、为了建设和巩固国防,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2、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所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并行使宪法规定的国防方面的其他职权。
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5、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是国家的常备军,主要担负防卫作战任务,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预备役部队平时按照规定进行训练,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战时根据国家发布的动员令转为现役部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选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是为了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国防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防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1年4月28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国防教育贯彻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的方针,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针对不同对象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分类组织实施。
3、国家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有益于国防教育的活动。国家和社会对在国防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采取各种形式给予表彰和奖励。
4、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或者捐赠所收藏的具有国防教育意义的实物用于国防教育。使用单位对提供使用的实物应当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及时归还。
全民国防教育的标志是什么?

全民国防教育的标志的含义是什么?
